当地时间11月5日,第五次中国—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发表关于开展亚得里亚海—波罗的海—黑海三海港区基础设施、装备合作联合声明。
与会领导人重申,支持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5年11月在第四次中国—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提出的三海港区合作倡议。
与会领导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:
一、愿意加强三海沿岸港口合作,根据港口分布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,提升现有港口运营效率,开展港口建设和升级改造,支持开展港口投资合作,扩大港口吞吐能力,扩展包含内河航道港口在内的三海海运航线网络;
二、支持在港口建设产业聚集区,同时加强内陆园区合作以及沿海和内陆港口之间合作,推进园区开发、建设和运营,创造有利招商引资环境并确保开放透明,扩大项目投资合作,鼓励企业在装备和制造业领域合作,推动中欧集装箱货物流动便利化;
三、鼓励开展沿海及内陆港口和产业园区相关铁路、公路、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,支持加快运输通道建设,促进货物流通便利化,为港口和园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;
四、重申在开展投资项目合作时将遵守落实相关环保法规的承诺;
五、鼓励加强融资合作,充分利用已有融资工具,必要时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建立新的融资工具,为三海港区合作中港口、公路、铁路、物流枢纽相关项目提供金融支持;
六、声明将充分发挥中国—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其他多双边机制作用,加强政府统筹协调,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,搭建沟通协商平台,为三海港区合作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;
七、欢迎中东欧以外的欧洲国家和企业参与三海港区合作,并在落实合作项目过程中建立透明可靠的程序,促进中国—中东欧国家合作与中欧合作对接。